母婴知识|如何收养孩子,福利院领养孩子要20万


如何去福利院收养一个孩子 需要的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 , 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
(4)年满30周岁 。
所谓“年满30岁” , 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 。 夫妻共同收养 , 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 , 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 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 , 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 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 , 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法律依据《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
怎样领养孩子合法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 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 , 夫妻双方都必须达到这个年龄 。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 , 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 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 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 收养继子女的 , 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
怎么去领养一个孩子? 首先 , 必须强调: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就是专门规范收养行为的法律 。 《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 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 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 也就是说: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 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 是收养法律制度的最高原则 。 它规定了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都是需要满足相应条件的 , 同时必须办理收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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