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泉 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两人内幕交易先卖股 遭罚没2500万( 二 )


宣某飞是姜华位的嫂子。“宣默飞”证券账户于2012年1月17日开立,证券公司预留电话为姜华位电话。这些资金来自姜华位,该国实际上由姜华位控制,由朱琼管理和运营。2018年4月26日10时25分至11时26分,朱琼操作“宣默飞”证券账户,集中清算亏损江南化工214.99万股,成交额1191.7万元,避免亏损68.86万元。
姜华位和朱琼是同事。他们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很容易交流。其中,是知情人,在内幕消息敏感期与、周有接触。“宣某飞”证券账户出售“江南化工”前,经营“周”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而经营“向某荣”“邱某峰”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上述事实,可以认定姜华位与朱琼存存在共同的内幕交易行为。厦门监管局认为,姜华位、朱琼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称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1 .没收姜华位违法所得336.63万元,并处罚款1009.88万元。二、朱琼内幕交易“包庇环境”行为没收朱琼违法所得472.79万元,并处罚款472.79万元。3.对姜华位、朱琼联合进行“江南化工”内幕交易,没收姜华位、朱琼违法所得68.86万元,其中姜华位承担55.09万元,朱琼承担13.77万元,对姜华位罚款110.18万元,对朱琼罚款27.55万元。
共计没收姜华位违法所得391.72万元,罚款1120.06万元,合计处罚1511.78万元;没收朱琼违法所得486.57万元,罚款500.34万元,合计处罚款986.9万元。两人共被罚款2498.69万元。
1995年,姚新义、姚新泉、姚图根投资成立了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浙江杜南机械有限公司..1996年12月14日,浙江杜南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杜南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浙江杜南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杜南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杜南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谷51号文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截至2005年11月30日,安徽宁国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033.064万股,比例为1:1。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82%,为第一大股东;安徽杜南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69%,为第二大股东。此外,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杜南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67%。
敦安环境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字第99号文件批准,由浙江杜南三尚机电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19日设立的股份制公司。200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批准了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公司名称由“浙江杜南人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杜南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浙江杜南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48%,为第一大股东;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71%,为第二大股东。此外,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杜南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5.32%。
浙江乳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不知道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该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并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现状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形是前款所称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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