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思维的培养案例( 七 )


参与法律实践 。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 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 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 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 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 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 。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 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 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 。 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 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 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 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 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 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 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 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 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 。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 。 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 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 。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 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通俗易懂, 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 。 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 法律才受人尊重, 被人信赖, 为人敬仰 。
在当代中国, 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 。 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 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 。 随着领导者的更迭, 国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 政策与法律也会频繁变动 。 而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 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 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 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 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 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 。 从国家角度来说, 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 。 例如, 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 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 从个人角度来说, 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对于大学生来说, 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 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 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 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 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 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 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 。 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 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 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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