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魏丕基编:民国男女强壮法 生精功( 三 )


上编 男子强壮法
思想力之强壮法
人之思想 , 出自脑神经之思想中枢 。 故欲谋思想力之强壮 , 当先研究脑神经之构造 。 按脑脏於头颅骨中 , 共分七部 , 即大脑、小脑、脑桥、延髓、脊髓、神经核、神经纤维是也 。 大脑是人身知觉总枢 , 彷佛电报总局 , 能接受全身任何部分之痛痒消息 。 又能司全身任何部分之动作命令 。 小脑位於大脑之後下部 , 占全脑重量之八分之一 , 专司全身动作之调节 , 如伸手近刀口而缩避 , 踏足近河边而後退 , 皆属小脑之作用 。 脑桥为传递消息之媒介物 。 故与大脑、小脑、延髓相联络 。 延髓专可呼吸、呕吐、吞咽等各种自然动作 。 脊髓生於脊骨中 , 主宰血管之收放 , 肌肉之活动 , 腺液之分泌者也 。 神经核生於头部者有四 , 位於脊髓两旁 , 核中有神经绺维 , 分布於血管、肌肉、腺液中 , 管理其机能作用 。 神经纤维布满全身 , 专可传达皮肤受刺戟与脑髓 , 传导脑髓命令於筋肉而动作者 。 凡人欲求思想敏捷 , 记忆牢固 , 必先设法使脑神经永保强壮 , 而无衰弱之虞 。 其法维何 , 即是自少爱护脑筋 , 头部勿受碰击 , 爱惜脑力 , 用心不宜过度 , 早起早眠 , 每夕例得八小时之酣足睡眠 , 常进合宜之滋养品 , 避免风日之刺激 , 如是则思想力可永久不衰矣 。
视觉之强壮法
眼为视觉器 , 为用最烦 , 值兹文化日进时代 , 立身社会 , 全赖有强壮之视觉力 , 方能与人较一日之长 。 不过眼丝水泡 , 为五官中最脆弱而易损之物 。 偶为不慎 , 轻则发生赤目近视 , 重则两目俱盲 , 遂为废人 。 欲谋保护之法 , 当先研究眼之构造 。 按眼之构造 , 眼球居目眶中 , 为发生视觉力之主体 , 外保薄膜三层 , 即巩膜、络膜、网膜是也 。 眼球之前部 , 有角膜、虹彩膜 。 中部为毛样体 , 与水晶体有悬韧带以维系之 。 後部有视神经 , 四周有脂肪与肌肉作眼球之保障 , 眼有分泌水状液与玻璃液之作用 , 左右两眼球组织相同 , 共同发生视觉力 , 以辨路之远近 , 物之大小 , 并能审美恶 , 决从违 , 效力万能 。 若仅具一目 , 则视线因之而窄小矣 。 眼皮乃肌肉与薄片软骨所组织 , 富於动力 , 上眼皮强 , 下眼皮弱 , 以时启闭 , 为眼球之保障物 , 睫毛生於眼皮之边缘 , 其功用绝似窗帘 , 专以蔽尘垢及风威日烈者 。 眉毛生於眼眶之上 , 专以阻止额汗下流滴入眼眶者也 。 欲求视觉力之强壮 , 需避免近视、远视、乱视、斜视等眼疾病 , 并须避免一切传染性目疾 。 阅书写字 , 需背光而坐 , 灯下宜用隐灯 , 以避火光之刺激 。 勿令剃发匠刮眼睛 , 勿用公共手巾拭目 , 每日须有八小时酣睡 , 每晨宜用硼酸水洗目 。 如是则一切流行性目疾不致发生 , 视觉力可永保强壮矣 。
听觉力之强壮法
耳为听觉器 , 欲谋听觉力之强壮 , 当先研究耳之组织 。 按:耳分三部 , 即外耳、中耳、内耳是也 。 外耳有耳朵与耳道之别 。 耳朵若漏斗状 , 伸出於头之两旁 , 专司聚集声浪 , 由耳道通入中耳 , 乃系皮肤与软骨所组成 , 无甚重要关系 , 即使削去外耳 , 声浪也能入内耳 , 耳道末曰耳鼓 , 专司传导声音 , 耳鼓以内曰中耳 , 系粘膜所组成 , 时常分泌粘液 , 以润内部 , 由附生之左氏管 , 导液入咽喉 。 所以喉症能传染入耳 , 即是左氏管之媒介 , 一切耳病 , 如耳管发炎 , 耳道流脓等 , 都生於中耳 。 内耳有听觉神经 , 达於大脑 , 为耳之重要部分 , 幸盘旋於骨槽之内 , 不易损伤 。 惟中耳有疾 , 便不能传达声音 , 内耳虽强 , 无所用矣 。 所以欲谋听觉力之强壮 , 唯一当注意中耳 , 勿有损伤 。 世人往往因中耳发痒 , 用控耳抓扒 , 或使理发匠将耳垢控去 , 讵知愈挖则愈多而愈痒 。 世间聋子 , 起於挖伤中耳而成者 , 十居八九 , 故宜绝对禁挖耳 。 过分用力吹除鼻涕 , 易於激破耳底之薄膜 , 亦当禁止 。 自幼勿以手掌击耳门 , 以免震伤成聋 。 苟有小虫入耳 , 切不可扒挖 , 盖虫头朝内 , 愈挖则愈遁入内 , 只可滴麻油於耳道中 , 则小虫非退出即死 , 然向以水洗净耳道 , 自然无他虞 。 能如是 , 则听觉力未有不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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