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怎么打,千万别签离婚调解书


法院自己打离婚官司, 自己需要注意些什么 回答:如果男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 离婚时, 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其次,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首先, 在保护子女利益最大化时, 可以根据子女生活和学习的需要, 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适当多分财产, 为保护、促进子女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条件, 这就是所谓的照顾子女原则 。
其次, 女性在家庭中, 较男性而言对家庭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反而在自我发展和实现、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等方面投入较少,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 会给予女性一方一定的倾斜和照顾 。
最后,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加的款项, 当夫妻的其中一方存在过错, 如一方存在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的, 人民法院在分割离婚财产时, 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 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形之一的, 离婚时, 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官司怎么打, 需要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 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 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 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 请求延期, 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 主要是审查证据, 查明案情, 分清是非, 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 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 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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