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医保卡异地就医怎么开通( 二 )


上述人员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 , 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 在非备案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的 , 只能报销其中一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 , 如出现多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单据 , 必须附有相应转诊证明 。 参保人入院后须及时告知管理单位 , 由管理单位于参保人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 。
出院后 , 由管理单位凭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出入院记录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单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
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书面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经审核不属于急症住院的 ,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
第三十条参保人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参保人被单位派驻境外的 , 应当照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其个人账户计入额 , 单位缴费部分按50%划入个人账户 ,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参考资料来源:

异地上医保怎么办理 调动后医保可以办理转移 。
因工作关系调动到异地的 , 在异地进行参保登记后 , 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人社局征缴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 办理该手续后 , 医保卡余额会转入异地医保卡中 。
没有办理社会保障一卡通 , 对医保卡个人账户没有影响 , 不管是老的医保卡还是新的社保卡 , 两张卡关联的只有一个账户 , 不会对办理转移业务产生影响 。
医保转移办理流程: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 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 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一)有接收单位的 , 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 。 没有接收单位的 , 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
(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 , 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 。 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目前 , 由于不同统筹地区之间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差异 , 导致流动劳动力、异地退休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续转方面困难重重 , 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 , 造成了参保人员享受保险待遇不便 , 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的续接不畅 , 导致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 , 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量农民工退保现象 。
在医疗保险转移方面 , 针对异地报销医疗费难、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 社保法规定 , 有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通过异地协作机制 , 来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但是要全面做好异地医疗保险保障 , 一定要结合商业医疗保险 。 商业医疗保险有一定的灵活性 , 保障全面等有点 , 目前已成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很好补充 。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 , 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 , 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 , 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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