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三 )


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 。 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 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 。
我曾经对这样一段话印象深刻:“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 。 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 ”作为老师我们首先要爱我们的事业 。 不论当初是何种原因选择了这个职业, 我认为一旦选择就应该尽我所能 。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 只有每个人努力才会让这个家越来越好 。 为人师者更是如此 。 我们所承担是祖国的教育事业, 关乎国家未来的兴亡, 责任重大, 更应爱岗敬业 。 其次, 我们要爱学生 。 爱每一个学生, 关心他们的健康, 他们的学习, 他们的发展, 因为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 不论何时都应把学生放在第一位 。 地震中那么多老师为了保全学生的生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们用行动很好地诠释了教师职业道德 。 而我有时候还在因为学生的不听话而大发雷霆, 我想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 我应该学会调整自己的情绪, 多去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 。 对于学生出现的问题耐心分析原因, 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 让每个孩子都快乐健康地成长 。
三、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核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 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 。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 负担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全体人民, 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文明程度的直接责任,“教育者先受教育” 。 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水平, 才能胜任人民教师的历史使命, 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 。 这就要求教师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 凡要求学生做的自己必须先做到做好 。 比如要求学生不迟到早退, 教师自己就不能迟到早退;要求学生文明礼貌, 教师自己言谈举止切切不可粗鲁;要求学生遵守行为规则, 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守则 。 否则, 光要求学生, 而自己又不身体力行, 反而胡作非为, 学生就认为这样的老师言行不一, 出尔反尔而不可信赖 。 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 。 ”正说明这个道理 。
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说过:“其身正, 不令则行;其身不正, 虽令不行 。 ”在学生的心目中, 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 。 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提高自身修养, 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 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 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 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 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 。 因为在我心中, 教师应该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 。 所以, 在平时上课时, 要求学生做到的, 我也要求自己做到 。 比如要求学生按时到教室, 我也会准时出现在教室里, 并且以身示范, 由此也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 。 要求学生虚心学习, 我也能够真诚的、耐心的听取学生提出的一些合理的建议, 及时改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以此赢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学生也能认真地遵守班规校纪 。
四、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 对我们的教育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
2008年国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修订,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 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规范, 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 这其中既有底线要求, 又有较高标准 。 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 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