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内容 王胜邦——巴塞尔Ⅲ最终方案:背景、内容和启示(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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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计划的启示
总体来说,我国资本监管比较严格,国内银行平均风险权重在62%左右,处于世界较高水平;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前六家银行的平均资本节约程度小于10%,大公司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采用F-IRB。根据最终方案,这些资产组合应该是从A-IRB回归到F-IRB,72.5%的资本底线不会对这些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产生负面影响。新的信用风险标准方法有利于国内银行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贷款、小企业贷款和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然而,新的操作风险标准方法可能会对国内大型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初步估计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改革对国内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
当然,国内银行在实施新的风险加权资产规则方面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虽然巴塞尔委员会希望降低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体系的复杂性,但实际上复杂性是不可避免的,新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仍然是复杂的。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业务、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计量等领域。,国内大型银行在数据库、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即使是相对简单的信用风险标准方法,小银行的业务分类、系统流程和信息系统也不足以支持其有效实施。未来几年,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积极准备,稳步推进巴塞尔协议三资本监管框架的实施。
国内银行资本监管框架总体规划。鉴于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极端重要性、技术复杂性和广泛影响,并考虑到国内银行机构数量众多,不同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和风险管理实践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监管部门应稳步推进资本监管体系转型。新的资本监管框架既要坚持基本监管要求的统一,又要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要充分反映银行之间的差异,增强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坚持降低单个银行失败概率与缓解失败负外部性相结合,增强银行吸收损失和控制银行杠杆无序扩张的能力,抑制单个银行过度风险与抑制宏观金融风险积累并重。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的目标不是降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而是增强资本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体现激励相容原则。前提是从资产规模、复杂程度、系统重要性等维度对银行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区域银行、社区银行。前两类银行的资本监管标准应完全符合国际标准,鼓励和支持这些银行采用模型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区域银行资本监管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趋同,原则上采用巴塞尔协议三框架下的各种风险标准方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社区银行资本监管制度的设计应坚持简单有效的原则,突出其特点,降低合规成本。
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引导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是风险资本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巴塞尔协议ⅲ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监管框架包含大量风险控制要求,涵盖风险治理框架、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流程、风险计量技术、数据库、信息系统等诸多方面。国内银行应对照这些规定进行差距分析,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以实施新的风险加权计量框架为契机,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准备实施模型法的大中型银行,必须坚持资本节约不是目标,而是结果;新巴塞尔协议ⅲ要求调整实施步骤和策略,坚持“过程重于结果”、“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础数据收集、信息系统的风险汇总分析能力、计量模型的风险捕捉有效性,以及一套将风险计量结果应用于风险管理实践的政策、流程和工具,以更积极地应对金融周期转型带来的挑战。有两点特别重要:第一,随着近年来经济下行客户违约案例的增加,银行应利用最新数据对内部评级体系进行验证、优化甚至重新开发,增强内部评级体系对资产组合变化的适应性,确保内部评级结果能够充分反映资产组合的风险,并谨慎估计风险参数和资本要求。二是尽快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采集系统。根据新的操作风险标准方法,2022年左右将有大量银行进入第二组,约10家银行进入第三组。根据初步计算,如果不使用内部损失数据调整系数,第三组银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将增加30%左右。有鉴于此,我们要按照《最终方案》的要求,尽快明确操作风险的损失定义和数据标准,完善损失数据采集程序,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争取尽快达到内部损失数据的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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