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教育人才计划扶持对象及条件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扶持对象及待遇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扶持对象及条件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扶持对象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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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扶持对象及条件
实施教育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 着力面向全国,从苏州大市外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教育特聘人才 。
重点引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人才 。
特聘人才分A、B、C、D四个层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需符合以下认定标准或参评条件之一:
(一)A类特聘人才采取直接认定制,认定标准如下:
1.国家教学名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
(二)B类特聘人才
采取直接认定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认定标准与参评条件如下: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需评审);
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需评审);
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需评审);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
(三)C类特聘人才
采取评审制,参评条件如下: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5.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 , 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8.35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9.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
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
(四)D类特聘人才
采取评审制,参评条件如下:
1.40周岁以下的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40周岁以下的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40周岁以下的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4.35周岁以下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五条实施教育人才分层培养计划,申报培养计划的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 , 其中申报教育名家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 。
引进的教育特聘人才全职到岗满2年后,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 。
各层次申报对象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教育名家教育名家分学科类和管理类两类,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或担任校长满10年),拥有崇高教育理想和抱负,具有深厚教育教学功底(管理)和卓越的教科研能力,取得十分显著的业绩,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 , 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