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条件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2023年1月1日起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 , 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
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条件】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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