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谁是实施主体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因而相应地也就不得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进行授权 。
【行政强制措施的谁是实施主体】所以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授权的 , 享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少数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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