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食间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 。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
凉菜间(冷拼间)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
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
【面食间卫生管理制度】8、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9、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
10、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间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
2、厕内保持“六面光” 。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 。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
5、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 。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检修 。
6、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7、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 。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
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
1、更衣室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
2、更衣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由垃圾杂物,地面无污物、积水 。
3、工作服、手套等应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 。
4、更衣室应有必要的防虫设施,无异物及虫类 。
5、禁止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进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吃东西,聊天 。
6、更衣人员必须服从更衣室负责人安排,听从指挥,对号换工作服 。更衣后个人衣物应放入指定更衣柜内,不得乱搭乱放,不得带入后厨 。
7、更衣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自觉遵守更衣室的规章制度 。
8、员工更衣操作规程:
(1) 将外衣及其它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更衣柜内
(2) 从挂衣架上取下工作服,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穿戴整齐 。
(3) 经洗手消毒后进入后厨 。
9、更衣室卫生员要及时对更衣室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更衣室的清洁卫生 。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专人负责定时收集 。
2、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 。
3、定时对收集好的废弃油脂与干性废弃垃圾搅拌一并按垃圾清运处理 。
4、处理废弃油脂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 。
5、发现有人把废弃的油脂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清洗剂、消毒剂、刹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均应有固定包装,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 。
2、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
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2、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 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 。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 2、 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 3、 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 4、 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g,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
4、饭菜留样必须留样食品应加锁保存二十四小时 。
5、设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
6、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 。
卫生管理规定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内容如下
(一)1 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 。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
2、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 。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
3、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
4、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
5、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
6、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 。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
二、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 。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 。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0元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 。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 。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
(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
(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 。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 。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 。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 。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 。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 。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 。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 。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 。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 。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 。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 。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 。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 。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 。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 。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 。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 。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 。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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