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物损坏如何赔偿,因物流方造成的损失怎么赔


物流运输途中将货物摔坏或遗失该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 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 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 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 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扩展资料:
不予赔偿的情况
【物流货物损坏如何赔偿,因物流方造成的损失怎么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 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 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 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 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 。 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 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条 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 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 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 。 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 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
参考资料来源:

物流损坏货物赔偿? 这确实是个问题, 物流公司都是这个样子, 没有保价是不会按原价赔偿的, 虽然不合理, 但这个就是物流公司的明文规定, 投诉也没有太大用处 。
货物运输损坏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 分为几种的, 如果是物流快运快递当然是有运输公司理赔给货主, 但是酒水易碎品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 基本是总货款的80%即便理赔公司都空头支票还是下面网点自行买单了, 然后货运的话货站只是给于双方进行协调的有师傅运输者和货主进行协商赔付货站是不承担责任的, 因为一单就一二百省外省内五十一百不可能为货主和车损买单如果发生重大事故, 师傅就惨了, 不过一个大车基本都有几百万保险的如果货主真觉得价格非常高那么就自己为货物投一份保险, 属铁公鸡的不想交保险还想理赔他有那么好事儿

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坏, 属于货运公司责任的, 货运公司应当负责赔偿 。 赔偿数额按双方约定计算, 没有约定的, 按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
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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