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雇佣工伤如何处理,无合同小包工头承担工伤比率( 四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雇员个人对伤害分发生有错过的, 自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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