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200元一天工伤赔偿( 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工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 所以 , 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后 , 你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 , 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 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 因为多数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 所以规定的申报时间是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遇有特殊情况 , 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报工伤 , 则工伤申报的期限为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 。 不同主体申报工伤 , 期限是不同的 。 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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