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转移怎样办理


社保保险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申办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 ,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 , 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 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 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 , 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 , 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 , 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 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 , 中间允许有空档 , 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申办社保转移材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 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 , 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示《参保凭证》 , 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符合转入条件的 , 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 , 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 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 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 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 , 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社会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1 。 原单位的社保离职后可以封存 , 你可以暂时不管他 。
2 。 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 , 由新单位为你重新开户买社保 。
3 。 等你安定下来了 , 确定了定居地 , 可以把曾经买过的社保转过来 , 但医疗转不了 , 你可以选择把医疗那部分的钱提出来 。
4 。 社保是有年限的 , 不管你在哪里缴纳 , 连续缴纳15年就不用交了 , 可以领退休金了 。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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