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要求

【女兵要求】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 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 ,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 , 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 , 适用于本标准 。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 , 女性身长160cm以上 , 合格 。 其中 , 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 ,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合格 。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 , 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 , 不合格 。  
颈强直 , 斜颈 , Ⅲ度甲状腺肿 , 结核性淋巴结炎 , 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 , 重度女性乳腺增生 , 不合格 。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 , 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 , 习惯性脱臼 , 脊柱慢性疾病 , 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 , 不合格 。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 , 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 合格 。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 ,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 ,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 , 不合格 。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 , 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 影响功能的拇外翻 , 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 不合格 。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 , 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 , 瘢痕体质 , 不合格 。  
第九条 脉管炎 , 动脉瘤 ,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 不合格 。 其中 , 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 指挥专业不合格 。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 ,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 ,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 , 影响军容的 , 不合格 。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 , 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 , 合格 。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 , 疝 , 脱肛 , 肛瘘 , 重度陈旧性肛裂 , 环状痔 , 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 , 不合格 。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 , 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 , 无后遗症的 , 合格 。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 , 隐睾 ,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 , 不合格 。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 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 , 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 包皮过长 , 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 , 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 , 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 , 无后遗症的 。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 , 头癣 , 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 , 疥疮 , 银屑病 , 红斑狼疮 , 硬皮病 , 慢性湿疹和荨麻疹 , 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 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 , 不合格 。 其中 , 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 ,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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