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乡约制度 乡约是什么官


中国古代乡约制度 乡约是什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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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字面词义理解 , “乡约”就是现时人们常说的《乡规民约》 。 应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 , 以相互协助救济为目的的一种制度 。
翻查史料才得知 , “乡约”真是官名 , 而且是如此演变成的: 《乡约》始于宋 , 盛于明 , 普及于清 , 延及于民国 。 其组织形式从最初的“讲学”形式到松散而不固定的组织状态 , 再又逐渐发展成为有组织的固定状态 。
中国最早的成文乡里自治制度 , 大都认为是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几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制定的“吕氏乡约”(又名蓝田公约) 。
光有了制度不行 , 还要有人监管 。 而负责管理和推演《乡约》的人 , 也从最初的单纯“教化民众” , 逐渐演变成同时负有一定行政事务的“乡约” , 因而“乡约”后来也被归纳为“官人”中的一类 。
史料介绍 , 负责组织管理、讲解、执行《乡约》奖罚的人 , 最初叫“约长” , “约正” , “约史” , “讲约”等 , 后来又干脆将这些人直接称之为“乡约” 。 从此以后 , “乡约”就专指负责此事的人了 。 . 有的词条更简明 , 说“乡约”就是明清时期乡中小吏 。
由县官任命 , 职责是传达政令 , 调解纠纷 。 对照到今天 , 大约相当于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 。 我国北宋时期 , 理学极为兴盛 , 蓝田理学家吕氏兄弟在总结前人基础上 , 制定出历史上第一部体系完整、操作性强的《乡约》 , 并在家乡率乡人演习推广 , 教化民众 , 以正乡俗 , 遂“使关中风俗为之一变” , 以至在全国也争相效仿 , 迅速推开 。
各地《乡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不尽相同 , 但一般都能在一定的范围 , 有一个适当集中的地方设有“立约所”:“立约所”多设置在祠堂、庙堂、馆堂或其它公共房内 。 明代万历十九年 , 陕西蓝田东乡柳庄寨(今邵家寨)村民合资修建“约亭” , 并铸“乡约钟”一口置于内 , 上铭宋吕氏乡约以正乡俗 。
村民日常发生的利益冲突 , 斗殴争执 , 墙界地畔之类多在平时即由“乡约”调处平息 , 非重大事件一般不去找县府 。 村民中的红白喜事 , 婚丧嫁娶 , 也请“乡约”按照“礼仪”主持进行 。 涉及官府公事公务 , 也由“乡约”出面应酬接待 , 配合处理 。
【中国古代乡约制度 乡约是什么官】“乡约”实际已成为官府与村民间的桥梁 , 是不拿官薪的民间官吏 。 到清代 , “乡约”的组织机构已普及到村 , 并成为定式沿袭到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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