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融资 图解融资租赁11种模式( 二 )


一般在国际上进行。此时,商业行为与简单的融资租赁没有太大区别。出租人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流程是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融资金额仅根据购买合同确定,在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操作上与最终承租人没有直接联系。实践中可以非常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以购买合同作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其实是租赁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不能提取租赁物的折旧。

设备租赁融资 图解融资租赁11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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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上是非常常见的商业模式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其中第一出租人为委托人,第二出租人为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与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是,没有租赁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一般企业利用租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享受加速折旧,规避政策限制。
5.结构化共享租赁
结构化共享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应商和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其中,租金以租赁物业本身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计算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分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份额包括取得成本、相关费用、项目预期收入水平由出租人分摊的部分。
一般适用于合同金额大、期限长、收益预期好的项目,如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等。
6.风险租赁
租赁交易是出租人通过租赁债权和投资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然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总投资的50%;其次,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超过25%左右,相对安全可靠。其余部分在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内按设定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商业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行业开辟了新的招商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取得设备成本对应的股东权益。事实上,它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租金的一种新的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风险租赁给双方都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收益,从而满足了他们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7.捆绑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
33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款不低于租赁价格的30%,制造商交付设备时获得的货款不是全额,而是30%左右,余额在不超过租赁期的一半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几乎是30%。这样,制造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一定的风险,命运和利益被“捆绑”在一起,改变了以前一切风险都由出租人独自承担的局面。
8.融资经营租赁
融资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剩余价值超过10%。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可以选择续租、退租或者保留租赁物购买。出租人可以为租赁物提供维修,也可以不提供维修,出租人应当在会计核算中提取租赁物的折旧。
9.项目融资租赁
为了保证项目本身的财产和利益,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外的财产和利益没有追索权,租金的收取只能由项目的现金流和利益决定。卖方通过自己控制的租赁公司以这种方式销售产品,扩大了市场份额。通信设备、大型医疗设备、交通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的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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