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 韩大元:新冠时代的生命权该如何保障

韩大元 韩大元:新冠时代的生命权该如何保障


文章图片

据2020年10月10日统计,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超过3705万例,死亡1071345例。新冠肺炎确诊7884202例,死亡218464例。虽然全球疫情呈现全面缓解的迹象,但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并未逆转,近期不少国家出现反弹。
可以说,这是近百年来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事件,也是对人类文明秩序的最大挑战。随着疫情的好转,人们思考疫情后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未来趋势。
韩大元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疫情下社会公正面临的挑战
全球疫情是本世纪初以来,特别是联合国成立75年来,世界上最深刻的危机和挑战。
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各国普遍采取了各种措施,包括宣布进入紧急状态,限制了一些公民的自由。国家有保护人权的义务,但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用公权力限制公民的自由是必要的,也是正当的。
但公权力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滥用,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无论是在疫情期间还是之后,都要符合法律保留和比例原则。即使是限制公民自由的合法措施,也应受到公共权力不应被滥用的原则的限制,并应遵循法治原则。因为法治体现了正义的基本价值,如果法治得不到有效捍卫,正义原则就无法实现。
但在疫情期间,我们看到一些地方以“法治”的名义过度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疫情发生后,一些地方将非正常法治直接转化为正常法治,将非正常状态下采取的一些规则、程序、方法和思维直接延伸到疫情结束后的日常生活中。如果这种现象继续存在,将大大减少人们对自由的享受空,导致正义原则的弱化。
在疫情中,自由与秩序、自由与生命权之间存在冲突。如何在基于人的尊严的社会正义下维护宪法秩序?宪法秩序以自由、秩序和公共利益为基本要素,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生命的理解只关注“生存的权利”,赋予它太多的“社会性”,而忽略了它的“生物学”和“尊严”。生命至上是文明社会的常识,但作为常识的生命价值往往被忽视,或者出现生命权工具化的概念。
社会正义是宪法的核心思想,即保护每个人的生命,保证最低限度的生存。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深刻的社会不平等。
疫情不仅威胁人类健康,还带来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严重的经济影响。比如政府鼓励或者要求大家都留在家里,但是每个人的住房条件都不一样,甚至有些人没有住房,那么如何保证他们体面的生活呢?面对疫情,由于社会、经济能力和地域的不平等,不平等更加突出。
在科技与疫情的关系上,疫情带来的挑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这场疫情让人类有了一个共同的反思,那就是当各国面对疫情的时候,科技所发挥的作用其实远远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同时科技也带来了新的不平等。
比如在疫情期间,没有手机的市民很难正常生活,还有很多健康码等“便民”措施,有时会导致行动不便。疫情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实践表明,归根结底,防疫抗疫靠的是人类的力量和合作战胜病毒,而不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作用是有限的。科学技术永远是一把“双刃剑”,造福人类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困惑。盲目“崇拜”科技,会侵犯人的尊严、平等权利,破坏人们的生活方式。
法治应该给每个人稳定的生活,稳定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同时对未来有合理的期待。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我们应该重新认识法治,通过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在国家生活中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