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 韩大元:新冠时代的生命权该如何保障( 三 )


社会正义与健康
在社会正义与健康问题上,传统的理论解释似乎将健康排除在正义范畴之外,健康权并未被纳入正义的价值体系。这是我们对正义价值的误解。基于正义的内在价值,人的健康自然成为正义追求的目标和内容。尤其是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从实践理性的角度来看,需要将正义与健康有机结合,让正义在空之间获得更广泛的价值。
人类健康权的基本本质是,对人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物质,而是健康,以便每个人都能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身心健康。《公约》要求的健康不仅限于保健权。生命和健康是人类享有一切权利和尊严的基础。要优先保护人民健康,必须始终以人为本。
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尊严是一个国家存在的目的和基础。当社会不公平不公正,食物不安全,环境被污染,人们就没有了自我安全感。人有安全感,国家有安全感,所以国家健康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人的基本尊严。社会不平等直接危害人类健康。“现实生活中,不仅健康状况与其他方面的不平等直接相关,社会不平等也反过来影响一个人的健康”。
健康权是当代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新发展的时代赋予人权新的内涵和价值。健康权已经成为人类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成为国际社会共同保障的基本权利。人的健康权已经成为基本权利和尊严的基础,这是人类价值的共识。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要求国家和社会尊重我们获得、享有和分享安全的权利,健康权就会失去立足之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在共治秩序中充分保障健康权,健康权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传统的生存权已经不能满足人类对生命本质的理解和信息时代人类迎接新挑战的需要。一方面,今天我们要追求有尊严的存在和高品质的生活。然而,由于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关注和保障健康权已经成为超越传统生存权的一种新的权利形式。另一方面,信息载体与产业技术的结合进一步挑战健康权,食品安全治理也面临新的挑战,考验着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能力。
我们正处于一个全球共享和信息流动的时代。分享和开放满足了我们对更丰富生活的期待。同时,在后疫情时代,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也使得我们对信息的透明、真实、及时、科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健康权必然包含要求信息公开和共享的权利,这是信息时代权利内涵的新拓展,也意味着国家和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国际社会为公正、人权和健康权之间的平衡提出了新的指导方针和标准。
与此同时,联合国还发表了“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与人权:共同应对”的声明。该文件审查了生命权和保护生命的义务、健康权和获得医疗保健的权利、行动自由以及弱势和边缘化群体的平等、不歧视和融入权利。与此同时,人们认为,严格的安全措施将加剧对和平与安全的现有威胁,或者制造新的威胁。最好的对策是通过法律保护人权,同时利用安全措施,对直接威胁进行比例应对。
5月5日,欧洲联盟理事会还发表了《冠状病毒大流行时期的人权声明》,重申“尊重所有人权仍然是抗击这一大流行病和支持全球复苏的关键”。这一冠状病毒大流行的社会经济后果不成比例地影响了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所有弱势群体的权利。基于此,理事会特别强调,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应具有包容性和促进性别平等。同时提出“任何人都不应被遗忘,任何人都不应被忽视”。
社会正义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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