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花式回家”不可取!广西交警部门提醒

本文转自:南国早报
【私家车“花式回家”不可取!广西交警部门提醒】1月26日 , 南国早报客户端刊发“两只小狗被主人放在车顶带回家过年”的相关报道引起市民关注 。每年过节 , 在返乡(返城)私家车大军中 , 均会出现一些“花式返乡(返城)” 。1月27日 , 南国早报客户端采访人员专门盘点了返乡(返城)中的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 并请广西高速交警部门和南宁交警部门进行点评 。
花样一:车顶上“风景”
【现象】
车内货物装不完便利用车顶承载 , 方式常常五花八门 。有的市民甚至将宠物狗、活鸡活鸭等放在车顶上 , 成为车顶上的一大“风景” 。
私家车“花式回家”不可取!广西交警部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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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顶这样载物 , 危险 。(资料图)
【交警点评】
目前 , 法律对私家车带宠物这块尚无明确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 , 私家车可带宠物狗 , 市民也可以利用内置行李箱拉载活鸡、活鸭等年货 , 但拉运这些东西还是有具体要求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车顶载物超过以上标准的 , 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
交警提醒 ,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 , 最好不要携带宠物狗 , 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最好将宠物狗放在后备箱及用宠物箱予以固定 , 或者安排专人看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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