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条 武汉大学毕业生去向2018


2022武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条 武汉大学毕业生去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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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二十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 。
2022武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条 武汉大学毕业生去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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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如下:
一、推行先落户后就业 。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 , 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
二、减轻租房安居负担 。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 , 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 , 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 。本通知公布前留汉的同等条件大学毕业生,现租住人才租赁房且租期未满3年的,在资格有效的剩余租期内,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 。
鼓励各区建设青年人才之家,为毕业6年以内有意愿来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为其留汉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
三、稳定政策性岗位 。
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加强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实施进程与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的衔接 。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编制保障 。鼓励各区继续开展基层事业单位的专项招聘工作,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者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区属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 , 探索设立高层次(博士)人才编制周转池,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深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保持一定招募规模,将实施范围延伸到中心城区街道基层服务岗位 。全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应拿出不低于60%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
四、促进市场化就业 。
发挥武汉科教资源优势、总部经济聚集优势和“965”产业集群优势 , 围绕“光芯屏端网”、网络安全、数字创意、人工智能等领域 , 每年推出10万个以上“高薪优岗” 。各级经信、国资、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牵头征集一批工业企业、国有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优质岗位,于每年1月、8月底之前完成岗位征集 , 由同级人社部门汇总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五、加强创业平台建设 。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大学生创业生态链 。积极开展武汉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并按规定给予每年15万元、最多不超过5年的奖补,鼓励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 。经认定的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每所创业学院3万—10万元奖补 。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给予100万元奖补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