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条 武汉大学毕业生去向2018( 四 )


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黑市场”、虚假招聘和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毕业院校、性别、民族、户籍、地域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大学生士兵自退役当年起 , 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切实保障女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公平就业权益 。取消高校毕业生入职重复体检 , 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 。
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 以及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投企业、天使投资机构 , 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税收减免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十九、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
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 。强化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形势分析,为政府决策、企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求职提供参考 。大力宣传广大中小微企业、各级各部门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政策,选树“汉漾青年”等就业创业典型,讲好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故事,营造全社会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 。
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会商解决重难点问题 。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