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条 武汉大学毕业生去向2018( 二 )


六、强化创业资金扶持 。
对武汉大学生“英雄杯”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予3万—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统筹全市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完善专业化、赛区制办赛模式,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 , 加强获奖创新创业项目跟踪支持 。扩大“青桐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大学生创业早期投资,鼓励支持各类创投机构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在汉转化落地 。
七、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
当年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
八、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地的 , 给予最高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对返乡创业人员在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发生的场租、水电费 , 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 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
九、发放创业补贴 。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 , 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
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 。
大学生参加创业活动和自主创业情况可折算为学分,允许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完善创业休学制度 。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培训课程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积极发挥高校创业学院作用,每年力争培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20万人次以上 。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品牌,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库 , 常态化举办“青桐”创业训练营,支持市场化创投机构、科技孵化器开展创业培训和项目对接,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政策解读和项目指导 。
十一、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 。
鼓励引导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扩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规模,募集一批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公共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和5G、半导体、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企业见习岗位,每年新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0家 。深化国有企业见习基地全覆盖工作,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 。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照留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补 。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深入实施“双一流”高校大学生“遇见武汉”实习实践计划,每年优选200名“双一流”高校大学生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区(村、组)等开展实习实践活动;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实践高校大学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交通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青年人才公寓等相关服务,并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见习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