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补贴一类住房面积认定办法 天津租房补贴一类住房怎么申请


天津租房补贴一类住房面积认定办法 天津租房补贴一类住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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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补贴一类住房面积认定办法一览
住房面积认定办法:
1.申请家庭有现住房 。
 ?。?)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认定 。
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的家庭,配租前应将现住房无偿交区住建委管理使用 。
 ?。?)申请家庭现住房为共有产权人的 ,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按其所占现住房面积份额认定 。
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的家庭,应按其所占现住房面积份额缴交住房等价款,住房等价款按审核时点进行评估 。住房等价款以经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计算 。
2.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近亲属现住房 。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落户父母(包括岳父母,下同)或子女现住房处3年以上,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户总人口的比例乘以该住房面积认定 。
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的,其父母或子女可与申请家庭共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一类) 。符合条件的,应将现住房无偿交区住建委管理使用 。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 , 落户兄弟姐妹现住房处,须核查该处住房原产权人或承租人 。
原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按照落户人口,分摊认定户籍地住房面积 。
原产权人或承租人确为兄弟姐妹,不认定该户籍地住房面积,但须核查该家庭户口迁移情况及父母住房情况 。申请人原户籍地为父母住房处 , 按人口比例分摊认定父母名下住房面积 。追溯的父母住房在外地的 , 不认定外地住房面积,按符合住房面积准入条件认定 。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 , 落户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外亲属现住房处,不认定该户籍地住房面积,但须核查该家庭户口迁移情况及父母住房情况 , 按人口比例分摊认定父母住房面积 。
以上三种情况,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且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申请承租一居室住房或一/二个居住空间缴交3万元、两居室住房缴交5万元的标准缴交住房等价款 。
 ?。?)现住房原产权人(承租人)为申请人父母且已双亡的,按在此处住房落户3年以上且他处确无住房的家庭户数分摊认定住房面积 。其他分摊住房面积的家庭不同意上交现住房的,申请家庭做出书面承诺后,申请家庭须按其所占分摊住房面积户数的比例缴交住房等价款,住房等价款按审核时点进行评估 。
3.申请家庭居住的住房涉及征收(拆迁) 。
 ?。?)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费认定
全额征收(拆迁)补偿费指被征收(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被征收(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安置补贴金额)、按房屋面积确定的搬迁奖励费、对违法建设的安置补助费和各种困难补助费总和 。
全额征收(拆迁)补偿费的复核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建委负责 , 被征收(拆迁)房屋所在区住建委协调有关征收(拆迁)单位进行确认 。
 ?。?)涉及跨区申请问题
被征收(拆迁)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申请、受理等相关事宜,通过会审机制解决 。
 ?。?)涉及征收(拆迁)家庭住房面积认定
①申请家庭原居住住房被征收(拆迁)不满3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且未购买住房的,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按以下认定:
被征收(拆迁)住房的原承租人或产权人为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的,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全部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