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补贴三类人口认定条件有哪些 天津租房补贴政策


天津租房补贴三类人口认定条件有哪些 天津租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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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补贴三类人口认定条件一览
认定条件:
 ?。ㄒ唬┥昵爰彝ナ侵干昵肴思捌渑渑己臀椿樽优?。其中 , 与申请家庭在同一处住房落有户籍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可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
 ?。ǘ┢渌肷昵肴思芭渑季哂蟹ǘㄉ难⒏а⒎鲅裙叵登以谕淮ψ》柯溆谢Ъ?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人员,也可与申请人共同申请,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
 ?。ㄈ┏昵爰彝コ稍蓖猓渌肷昵肴送Ъ?年以上的人员可分摊住房面积 , 但不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
 ?。ㄋ模┢渌厥馇榭?,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与申请人未在同一户籍的 , 应与申请人共同申请 。
2.因入托、上学暂时居住在申请家庭的本市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户口虽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但在他处居住的人员不计入分摊住房面积人数 。
3.现役义务兵、在外地全日制学校上学人员计入申请家庭补贴人数 。已毕业未返津人员、服刑人员不计入申请家庭补贴人数 。
4.离异人员及未婚子女落户时间不受3年限制 。离婚未满1年的,可作为补贴人口与同户籍父母共同申请;离婚满1年的,可单独申请 。离婚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协议离婚的,以离婚证记载日期为准 。
5.申请家庭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不受时间限制 。可作为家庭成员与申请家庭共同申请;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
6.监护人代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申请租房补贴的,街镇工作人员应与监护人书面确认是否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由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租房补贴并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申请租房补贴并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共同配租,审核监护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 。经审核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应当在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上注明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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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就业在本市落户2年以上,且仍在本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人员 。
2.在本市落有城镇户籍,且父母户籍在外省市,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后随父母一方生活,但共同生活一方死亡,父母另一方由于再婚等原因 , 无法取得联系或不能与其共同申请的18岁以上未婚人员 。
3.18岁以上未婚 “三无”人员(指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 。此类人员申请时须提供各区安帮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
4.年龄在30岁以上的未婚人员 。
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1、有租房补贴资格:
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
2、没有租房补贴资格:
【天津租房补贴三类人口认定条件有哪些 天津租房补贴政策】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