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租房补贴住房面积认定规定一览 天津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0( 五 )


 ?。?)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 , 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 , 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 , 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 , 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 。各独立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承租公租房满2年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在父母住房处 , 且与父母共同居住 , 父母具有本市非城镇户籍 , 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户总人口的比例乘以该住房面积计算 。父母住房无法确定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 , 通过会审机制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 。
 ?。?)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因分摊面积人口减少而停发租房补贴的家庭,若能够提供近3年内申领租房补贴或承租公租房证明,视同其家庭“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或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 , 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3.申请家庭居住的住房涉及征收(拆迁) 。
 ?。?)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子女的,分摊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 , 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 , 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户籍地为独立违章建筑,现已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4.申请家庭居住的住房已出售或置换 。
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未购买住房的,原则上认定所出售或置换的住房面积 。
 ?。?)申请家庭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进行分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原住房面积认定 。
 ?。?)申请家庭将原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现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的,可不再认定申请家庭售房原因、住房面积和售房款项,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无住房,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户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的 , 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5.申请家庭成员涉及离婚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须在离婚行为发生1年以上 。诉讼离婚的,离婚时间以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协议离婚的,以离婚证记载日期为准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现有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认定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按下列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