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减免政策问答2020 苏州社保优惠政策


苏州社保减免政策问答2020 苏州社保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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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哪些?
苏州市贯彻执行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社保费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 。
第一是“免” 。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第二是“减” 。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020年2月至6月 , 减半征收各类单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
第三是“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单位,可按照《苏州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细则》(苏人保养〔2020〕1号)(以下简称《缓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享受减免政策后发放工资暂时有困难的参保单位,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同时申请缓缴应代扣代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
哪些情形不属于减免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范围内 。
 ?。?)职工应缴纳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由用人单位继续按规定代扣代缴 。
 ?。?)生育保险费不列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继续按规定缴纳 。
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申请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手续?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
各参保单位仍应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 不影响职工退休、转移和医保等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
参保企业类型划分需要企业提交资料吗?类型划分如何确定?
参保单位的划分类型,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工信、统计、民政、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比对确定,不需要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如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 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
市社保中心依据市统计部门按有关规定提供的大型企业名单,省社保中心提供的参加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名单 , 以及民政部门提供的各类社会组织名单 , 分类实施减免政策 。企业以独立法人为划型基本单位,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大型企业名单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予以公示 。
参保企业对企业划型结果有异议的 , 如何申请变更?
参保企业对企业类型划分结果有异议的 , 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起变更申请 。
经核实确认的企业类型与先期执行不一致的,重新划分企业类型,调整和确定减免社保费金额 。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 , 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
现在补缴2月份以前的社会保险费,能享受减免政策吗?因疫情影响滞后办理参保手续,要补缴减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能享受减免政策吗?
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4月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