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减免政策问答2020 苏州社保优惠政策( 二 )


减免政策执行期为对应的费款所属期,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期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因此,现在补缴2020年2月份以前的社会保险费不能享受减免政策,补缴减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能享受减免政策 。
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吗?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天数占其计划施工期天数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计划施工期天数及起止日期依据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交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
对确受疫情影响,导致计划开工时间延期到减免期内的工程项目 , 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项目开工日期变更的相关材料后,可参照上述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
如何查询社会保险费结算数据?
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设备等渠道查询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金额 。
疫情期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 , 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新设企业及时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后,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其享受减免政策的月份为参保登记之月至2020年6月,实际享受减免期不足3个月或5个月的,不顺延 。
我单位医疗保险减半政策执行后 , 单位缴费比例怎么不是4%,而是4.5%?
根据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阶段性降费率前的标准减半征收 。2019年7月1日起 , 市区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9%降低至8% 。因此,按阶段性降费率前单位缴费费率9%的一半 , 即按4.5%的费率征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参保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减免和缓缴政策?
苏州市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单位,可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 , 按照《缓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 。缓缴期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如何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申请单位需向统筹地区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 填写《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附报申请日前三个月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缴费担保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为减少人群聚集,按照“网上办、不见面”要求,对已通过“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的申请缓缴企业,通过“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 。如特殊情况可预约办理,申请缓缴企业可通过对外公开的税务咨询电话提前预约 , 并按预约时间到相应办税厅(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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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减免政策问答2020 苏州社保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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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减免政策问答2020 苏州社保优惠政策】同时申请缓缴个人缴费部分的参保单位,应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报缓缴实施方案及公开情况、工会意见等相关材料 。人社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并反馈意见 。
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 , 请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报送《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申请日前三个月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缴费担保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实际用工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细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