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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境外或者港澳台定居的 。
二、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居住国定居证明:
3、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
三、办理流程:
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 。
四、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
五、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2楼 。
六、联系电话:
【扬州出国定居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申请指南】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科:8097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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