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 温州龙港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最新( 四 )


(四)后续管理
用人单位共担管理服务责任 。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一经查明,列入人才政策申领黑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三年 , 并报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和征信中心备案 。人才和用人单位应及时如实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市资源与建设局报告人才的资格、住房情况、就职单位等变化情况,并确保系统状态已发生变更 。因人才离岗、购房等原因导致租房补贴多发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60天内未追回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情况变更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1.人才资格变更 。补贴兑现完毕后 , 人才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不再受理变更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人才资格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单位及资格变更”,上传人才资格变更证明材料 , 人才办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 。
2.单位变更 。人才离职,由原单位提交申请,点击“信息变更-申请协议终止” , 上传离职证明材料 , 属地资源与建设部门审核后确认协议终止 。
①新就业单位不在我市、不符合条件或人才离职后无就业的,保持协议终止状态 。
②新就业单位在我市且符合补贴申请条件,人才可向新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新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点击“资格及单位变更-申请变更” , 上传人才单位变更申请材料,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资源与建设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 。
市资源与建设局受理后,会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审核,通过的与同期申领人员一同公示、发文 。补贴标准从发文当月开始调整,已发放部分及停发的不再给予补发且补差 。再次回我市工作且60个月未发放完毕的可重新启动申领程序,协议终止期间不计入累计时间 。
3.人才信息变更 。人才信息如购房、银行卡号、租房合同等发生变更 , 用人单位应在10天内登录申报系统报告人才信息 , 写明原因,上传相关材料 。人才已购房的 , 点击“信息变更-申请变更”;卡号、租房合同等变更的 , 点击“申请变更” 。经市资源与建设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 。
三、其他
本操作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市社会事业局、市资源与建设局负责解释 。
附件:1.人才资格条件审核参考标准
2.人才住房资格条件审核参考标准
3.龙港市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
4.龙港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
5.要求对人才所购新建预售商品房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注的人员名单
6.市资源与建设局关于要求对人才所购房产进行产权行政限制的通知书
7.解除产权行政限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