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乐清资产管理公司( 三 )


(二)租赁期限届满而新的招租工作尚未完成的 , 如原承租人愿意参加公开竞拍的,企业可与原承租人按月签订临时协议 , 租金按原合同执行 。
(三)承租人原则上不得将资产转租,确需转租的 , 须征得出租方同意,解除原资产租赁合同,并由出租方与新的资产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 。新租赁协议的承租期不得超过剩余租期、租金不得低于原租金 。
(四)资产租赁附带为承租人提供水、电、气及供暖等关联服务的,出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和消耗数量及时足额收费,不得无偿或者低价提供 。
第九条 企业资产租赁的公告、公示 。
(一)企业发生资产租赁需公开招租时,应当实行资产租赁公告;发生协议租赁、租赁期满续租、租赁价格低于招租底价等情况时实行公示;公告、公示由企业在主管部门或市管涉改企业集团监督下进行 。
(二)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
1.企业资产租赁方案;
2.出租资产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形式;
3.监督反映方式和电话号码;
4.其他需公告、公示的事项 。
(三)公告、公示方式和期限:
1.公告:公开招租时应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租赁标的所在场所、企业办公地点、企业网站上公告 。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果按租赁年限累计租金超过1000万元 , 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2.公示:协议租赁、租赁期满续租和租赁价格低于招租底价等应在租赁标的所在场所、企业办公地点显要位置和企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应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出现符合条件的其他承租意向人应转为公开招租 。
第十条 企业资产租赁的合同管理 。
(一)企业资产出租时,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规范的资产租赁合同 。
(二)资产租赁合同应明确:
1.资产概况及使用范围;
2.资产租赁期限;
3.租金及租金交付形式;
4.租赁期内履约保证金的设定;
5.双方权利与义务(包括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
6.违约责任;
7.应当终止(解除)合同的内容(企业因政策变化、改制、出售、拆迁等情况);
8.其它应在合同中明确的条款 。
(三)企业对外出租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物时 , 应明确要求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且不得擅自添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或设备 。如承租人需进行大规模装修的 , 须事先征得出租企业同意,并在合同上约定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时,装修费用一律不予补偿;应事先约定,如为出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装修费用赔付金额不得超过所剩租期的租金总额 。
企业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物需要由承租人建设或加固的,应按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经出租方审核后,可适当扣减工程费用设定租金底价,按规定的方式对外公开招租 。
(四)企业资产出租及租赁期限届满收回租赁资产前,应对资产技术状况、损坏情况等进行检查与备案 。租赁期间 , 企业应对租赁资产的技术状况、安全情况以及损坏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
(五)企业应当监督承租人及时交纳租金,切实履行租赁合同 。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租赁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 , 采取解除合同、追缴租金、强制承租方搬离等措施,催促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 。
第十一条 企业资产租赁的制度建设、检查监督及责任追究 。
(一)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资产租赁的规定 , 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建立健全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租赁项目的档案管理 , 做到一事一档,内部决策决议、市场询价记录、评估报告、评估备案表、公告公示材料等档案资料完整详?。┳制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