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什么时候取消
丹东市全面取消2024年度及以后的“二次补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辽医保发〔2021〕9号),推动完成省待遇清单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清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相关政策的通知》(丹医保发(2023)73号)要求,对于2024年度及以后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将不再进行“二次补助”,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什么时候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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