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
2、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 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
3、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
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
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
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
收养协议 。
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
【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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