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处理
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可以与征收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引用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处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 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 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推荐阅读
- 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吗
- 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
- 农民不签字征地违法么
- 农村道路征地如何补偿标准
- 合同期政府征地要给承租方补贴么
-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 政府和开发商强行征地如何告
- 农村征地补偿的内容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