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保险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保险代位权的规定如下:
【法律对保险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推荐阅读
- 总是对孩子发脾气怎么办 总是对孩子发脾气如何控制
- 社保是什么保险
- 有助女性活血调经的三种食材推荐
- 孕妇中晚期什么睡姿最好?
-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 何谓夹具的对定
- 钾元素的质量
- 对抗美容误区变成零毛孔美人
- 对不起日语怎么读 对不起日语是什么
- 对妻子的称呼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