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法律依据】
【判处拘役由谁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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