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期间可以处对象吗
【离婚起诉期间可以处对象吗】
文章插图
离婚起诉期间不可以处对象,如果法院还没出正式离婚判决书的话,那么,夫妻关系暂时还继续存在 。从法律和道德角度讲,就不能与他人谈恋爱,如果在此期间与他人谈恋爱并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的,则过错法定过错情形,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推荐阅读
-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 欠工资不给我该怎么起诉
- 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 元气寿司活动
- 欺骗离婚犯什么罪
- 备孕期间吃什么补充叶酸效果好
- 现役军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 化疗枸杞子的功效与作用,口服化疗药期间能吃枸杞吗
- 处暑节气期间的天气特点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可以免于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