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起诉离婚的条件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 , 是可以的 , 法律只规定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男方不同意离婚离 , 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者判决 。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否则 , 就判决驳回起诉 , 不同意离婚 。
【哺乳期起诉离婚的条件】【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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