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程度鉴定标准
【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常用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 , 目前最常用的残疾评定标准主要有三个:
(1)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 , 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
(2)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交通标准”) , 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残疾评定;
(3)《人体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简称“伤残标准”) , 适用于工伤、交通以外的各种意外伤害案件的残疾评定 。目前无国家统一标准 。
此外 , 还有如下较为常用的标准: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1990年颁布);
(2)《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2002年7月31日发布);
(3)保险业协会1998年颁布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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