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先王之政的举的意思 举先王之政翻译

举的意思:推行 。整句的意思是:推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 。该句出自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 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 , 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 , 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 。言辞犀利 , 针锋相对 , 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 。

举先王之政的举的意思 举先王之政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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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马谏议书》原文答司马谏议书
某启:
昨日蒙教 , 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 , 而议事每不合 , 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虽欲强聒 , 终必不蒙见察 , 故略上报 , 不复一一自辨 。重念蒙君实视遇厚 , 于反复不宜卤莽 , 故今具道所以 , 冀君实或见恕也 。
盖儒者所争 , 尤在于名实 , 名实已明 , 而天下之理得矣 。今君实所以见教者 , 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 , 以致天下怨谤也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 , 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 , 以授之于有司 , 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 , 以兴利除弊 , 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 , 不为征利;辟邪说 , 难壬人 , 不为拒谏 。至于怨诽之多 , 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 , 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 上乃欲变此 , 而某不量敌之众寡 , 欲出力助上以抗之 , 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 , 胥怨者民也 , 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 , 度义而后动 , 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 , 未能助上大有为 , 以膏泽斯民 , 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 , 守前所为而已 , 则非某之所敢知 。
无由会晤 , 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
《答司马谏议书》翻译鄙人王安石请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 , 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 , 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 , (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 。虽然想要(向您)硬啰嗦几句 , (但)终究一定(是)不能蒙受(您)考虑(我的意见) , 所以(我)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 , 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 。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 , 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 , 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 , 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
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 , 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是否相符) 。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 , 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 。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 , 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 , 制造了事端 , 争夺了百姓的财利 , 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 , 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 。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 , 议订法令制度 , 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 , 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 , (这)不能算是侵夺官权;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 , 用它来兴办(对天下)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 , (这)不能算是制造事端;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 , (这)不能算是(与百姓)争夺财利;抨击不正确的言论 , 驳斥巧辩的坏人 , (这)不能算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 。至于(社会上对我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 , 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 。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 。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 , 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 , (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 , 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 , 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 , (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 , 连老百姓都抱怨啊 , (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 , 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 。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 , 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 , 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 , 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 , 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 , 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 , 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 。
《答司马谏议书》注释(1)司马谏议:司马光(1019—1086) , 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 , 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 。他是北宋著名史学家 , 编撰有《资治通鉴》 。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 , 他竭力反对 。元丰八年(1085) , 哲宗即位 , 高太皇太后听政 , 召他主国政 。次年为相.废除新法 。为相八个月病死 , 追封温国公 。
(2)某:自称 。启:写信说明事情 。
(3)蒙教:承蒙指教 。这里指接到来信 。
(4)窃:私.私自 。这里用作谦词 。君实:司马光的字 。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 。游处:同游共处 , 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
(5)操:持 , 使用 。术:方法 , 主张 。
(6)强聒(guō):硬在耳边啰嗦 , 强作解说 。聒:语声嘈杂 。
(7)略:简略 。上报:给您写 。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 。视遇厚:看重的意思 , 视遇:看待 。
【举先王之政的举的意思 举先王之政翻译】(9)反复:指书信往来 。卤莽:简慢无礼 。
(10)具道:详细说明 。所以:原委 。
(11)冀(jì):希望 。
(12)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
(13)名实:名义和实际 。尤在名实 , 一作尤在于名实 。
(14)怨谤(bàng):怨恨 , 指责 。
(15)人主:皇帝 。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
(16)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 。修:修订 。
(17)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
(18)举:推行 。
(19)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 。辟 , 驳斥 , 排除 。
(20)难(nàn):责难 。壬(rén)人:佞人 , 指巧辩谄媚之人 。
(21)固:本来 。前:预先 。
(22)恤(xù):关心 。同俗自媚于众:指附和世俗的见解 , 向众人献媚讨好 。
(23)上:皇上 。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乃:却 。
(24)抗:抵制 , 斗争 。之:代词 , 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
(25)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
(26)盘庚:商朝中期的一个君主 。商朝原来建都在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 , 常有水灾 。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灾害 , 盘庚即位后 , 决定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 。这一决定曾遭到全国上下的怨恨反对 。后来 , 盘庚发表文告说服了他们 , 完成了迁都计划 。事见《尚书·盘庚》 。
(27)胥(xū)怨:全都抱怨 。胥:皆 。
(28)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 。
(29)度(duó)义:考虑是否合理 。度:考虑 , 这里用作动词 。
(30)是:这里用作动词 , 意谓认为做得对 。
(31)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 。事事 , 做事 。前一“事”字是动词 , 后一“事”字是名词 。
(33)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
(34)所敢知:愿意领教的 。知 , 领教 。
(35)不任(rén)区区向往之至:意谓私心不胜仰慕 。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语 。不任 , 不胜 , 受不住 , 形容情意的深重 。区区 , 小 , 这里指自己 , 自谦词 。向往 , 仰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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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马谏议书》赏析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 , 指出儒者所争 , 尤在于名实 。名实已明 , 而天下之理得矣 。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 。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 , 全是谬论 。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 , 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 , 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 , 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
文章主题分为三部分 。
第一部分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 。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 , 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
第二部分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 , 作者以“名实已明 , 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 , 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 , 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 。
第三部分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 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 , 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 。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 , 文字经济而富有说服力 , 语气委婉而严正 , 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 , 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 。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 , 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 , 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 , 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
《答司马谏议书》创作背景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 , 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 , 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 , 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 , 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 , 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 。第二年 , 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 , 他还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 , 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 , 恢复旧制 。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 。
《答司马谏议书》作者介绍王安石 , 字介甫 , 晚号半山 , 小字獾郎 , 封荆国公 , 世人又称王荆公 。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东乡县上池里洋村) ,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 , 字损之 , 曾为临江军判官 , 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 , 记忆力特强 , 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 。
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 , 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 。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 , 诏安石知江宁府 , 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 , 从熙宁三年起 , 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 , 隐居 , 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 , 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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