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五 )



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 )、后遗嘱优先原则 。 在没有公证遗

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七、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失效 。

此种情形首先表现为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 。 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继承人

放弃了继承权那么自然使遗嘱的该项处分失效 。 另外如果继承人因为法定原因丧失了遗嘱继承权也会导

致遗嘱的该项处分无效 。 《继承法》第 7 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 、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 、伪造或者销毁遗

嘱情节严重 。 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这部分遗产份额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

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失效的另一情形是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并未生效,其应继

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并不会产生遗嘱继承的效力 。

八、清偿债务导致的遗嘱失效 。

我国自古流传“父债子还”这一说法,然而现在我们再来分析这一说法,它显然是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

定相抵触 。 父、子二人作为两个法律上独立的民事主体,子女没有法定的义务偿还父辈的债务,子女仅

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辈债务,即遗产先用来偿还应偿债务,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其所欠

的债务,则首先满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遗产,然

后依《继承法》第 33 条和《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 这样实际上就使得被继承人在遗

嘱中对相关财产的处分完全得不到实现,因而这样的遗嘱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并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产生立遗嘱人希望的法律后果 。 所以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否则只能竹篮子打

水一场空 。

上述八个方面是最基本的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果当事人的情况不是太复杂,比如说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协议等其他法律文件,那么只要注意上面八个方面的问题,就基本上可以避免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

,从而使遗产真正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予以分配 。
世界遗产必须具备的三大条件 国继承法确认的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股息、红利、房租等

智力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品等 。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哪些条件 谁说是三个的 。 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行了 。 (文化遗产的第六条标准只有与有其他条件一起作用时才生效),当然了满足多个条件也是可以的 。 很多的世界遗产就只满足一项像三清山,九寨沟,黄龙,武陵源,大熊猫自然栖息地,外国的像泰姬陵,独立会堂,奥斯威辛集中营 。 野牛的死亡之谷太多太多了 。 当然也有满足全部款项的项目 。 像文化遗产的威尼斯,莫高窟,泰山(双遗产) 。 自然遗产四项都满足的就比较多了,三江并流,中国丹霞,南方喀斯特,外国的像马来,新西兰,阿德利亚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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