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楼需开发商提供哪些资料( 六 )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 , 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交纳剩余房款
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业主做综合验收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 , 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 , 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 , 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 , 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
验房、填写验收记录和做房屋交接:
验完楼后 , 业主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 , 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 通过验收;如有不满意的地方 , 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 , 作为书面依据 , 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 , 业主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 。 根据业主意见 ,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办法 , 如属可整修内容 , 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 , 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 。 不能整改的 , 应给予经济补偿;问题严重 , 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重大的 , 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 , 甚至退房 。
交房时 , 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 。 《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延长保修期限 。 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 4、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 5、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 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在收房时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开发商出具这些证件 。
收房需要检查开发商的哪些文件? 开发商需要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施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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