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辞退如何取证( 二 )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 办理工作交接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 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口头辞退,是单位还是员工举证?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 ,
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 ,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 , 可以在
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 没有任何理由 , 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的 , 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 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 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 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
关系的 , 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 , 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 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 , 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
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 ,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
系的 , 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 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 , 这需要用人单位举
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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