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复缴费怎么办,社保交重复了怎么办呢( 二 )


只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 相应的政府补贴和清退个人的缴费产生的利息, 继续留在个人账户中 。 继续按着相应的计发办法, 计发养老金的待遇 。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 。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按照规定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 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 同时将扣除全部政府补贴的, 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参保人员 。 参保人员已领取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发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 。
扩展资料
社保重复缴费合并: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 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 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 所以如果是重复缴费了, 可以提出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转移, 将其中一个的参保缴费凭证交到另一个地方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转入成功后社保经办机构将退回个人重复缴纳的费用 。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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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重复缴纳, 该如何处理?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 如果办理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只能按缴费时间最长的社保计算缴费时间, 其余的只计计缴费金额, 不累计缴费时间 。
当你离开参保工作城市时, 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回原籍或到其他城市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 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扩展资料: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且经工伤认定的,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 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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