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知识|私自领养孩子怎样上户口( 二 )


对无法确认其亲生父母的非亲生子女落户 , 必须报请公安刑侦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 , 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 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 , 再办理入户手续 。
以江西省为例
按照《全省公安机关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第六条:“不能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被公民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 未满18周岁的 , 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户籍地址申报户口登记 。
年满18周岁的 , 且在现居住地生活满3年的 , 根据本人意愿 , 可以在实际共同生活人所在户籍地申报户口登记;不满3年的 , 在原居住地申报户口登记 。
扩展资料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 , 须双方自愿 。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 , 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 , 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 , 不得泄露 。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 ,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 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 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 ,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 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 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母婴知识|私自领养孩子怎样上户口】参考资料来源:

私自抱养婚外私生子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私自领养的孩子登记户口 , 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持收养证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
1999年4月1日修改收养法实施前私自收养的 , 可以向公证机构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 经公安机关核实尚未办理入户的 , 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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