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主要包括
1、强制性: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 必须严格执行 。 按照计价规范规定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 , 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2、统一性:四统一 , 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
3、竞争性: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单价由企业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 , 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 。
4、实用性:计价规范中 , 项目名称明确清晰 , 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 列有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 , 便于确定工程造价 。
5、通用性:与国际惯例接轨 , 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 首先要实行四统一的原则 , 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 在四统一的前提下编制清单项目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五个部分 。 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 其中
1、2位是专业工程顺序码 , 
3、4位是附录顺序码 , 5、6位是分部工程顺序码 , 7、8、9是分项工作顺序码 , 10、11、12位是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 其中前9位是《清单规范》给定的全国统一编码 , 根据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 , 后3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编制人根据图纸的设计要求设置 。
建筑工程量清单定价规范在全国统一 。
建筑工程数量清单估价规范总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量清单定价规范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量清单定价规范:
为了规范项目成本核算行为 , 统一建设项目数量清单编制和定价方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人民法” “中华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 制定本规范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文章插图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项目数量清单定价活动 。
所有使用国有资本投资或国有资本投资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国有资本投资”)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特征:
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 , 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 , 一目了然 , 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 , 自身实力报价 , 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 , 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 , 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 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
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 , 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 , 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 , 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 , 即量变价不变 。
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 , 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 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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