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三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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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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