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呼和浩特,工资由总公司发,但在呼和浩特市上交社保,合法吗?

【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呼和浩特,工资由总公司发,但在呼和浩特市上交社保,合法吗?】这个问题主要看分公司是否独立法人?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哪儿?
第一,为什么说要看分公司是否独立法人?

这是因为独立法人可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那么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它的注册地又是呼和浩特,就应该在呼和浩特为职工交社保 。反过来说,如果它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下属一个二级公司,,没有独立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 。那么他在呼和浩特为职工交社保就不合法 。另外,按照《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应该在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缴纳,一般来讲,二级公司是不注册的,因为他的人财物都归总公司管理,如果他注册在当地,说明它是有独立的法人 。

第二为什么又说要看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哪?

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职工跟谁签的劳动合同就决定着谁是给职工缴纳社保的主体?而这个主体的注册地就是职工应缴纳社保的地方 。回到本题上,不管是哪里开支?关键是看职工跟谁签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跟总公司签订的,那么总公司的注册地就是职工缴纳社保的合法地方 。反过来说跟分公司签的,那分公司注册地就是合法缴纳社保的地方 。

如上所述,我们在外打工的人,往往容易遇上这种问题,有总公司、有分公司、有二级公司、有独立法人实体,所以防止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就要明确凡是跟独立法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按这个单位注册所在地规定参保缴费;可以说没有民事和行为责任能力的二级公司,是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 。

具体回到本题上,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法人,注册地是呼和浩特,你又是跟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那在呼和浩特参保缴费完全合法 。反之,他只是个二级公司,没有注册,你是跟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那就应该在在总公司的注册地参保缴费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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